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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和边海防办公室网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1-20 10: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75号)要求,现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通过广西人防门户网站(网址:www.gxr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馆、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等方式予以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秘书人事处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桂雅路19号,邮编:530029,电话:0771—2853333,传真:0771—2828739,邮箱:gxqrfb@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6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办党组的直接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厅领导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部署安排,坚持主动公开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人防工程建设、人防警报试鸣建设、人防防护设备建设等信息,及时、准确、透明的向社会公开发布。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府职能转变,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层面,在保障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我办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周卫同志任组长,成员由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秘书人事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我办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整体推进,适时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讲话精神的学习,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推动工作落实。

    (二)工作制度、机制建设及落实情况。我办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制定工作规范,每年初就全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同时以制度的形式确立和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合法合规、公开公正、及时便民等原则。有关处室和中心提出信息公开项目、内容、时间等初步意见;分管领导进行审核;涉及敏感问题的重大事项,提交办党组研究决定;保密领导小组根据保密要求进行审核;经业务处审核把关同意后依法依规进行公开。

    (三)公开工作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2016年,公开工作指南和目录共更新文件5大类17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运行情况。根据我办职能处室职责和资源分布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主要有:《广西人防》杂志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门户网站(简称一刊一网)、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等。秘书人事处和法规宣传处牵头负责管理一刊一网,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保障,各处室及二层事业单位根据各自分工,对政策法规、重大工作事项和工作计划、廉政建设情况、人事变动情况、行政审批事项、监督投诉等依法依规予以公开,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五)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的情况。我办秘书人事处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由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我办承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涉及此项工作的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部门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任务落实到岗到人。信息公开经费做到按需拨付。

    (六)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及业务培训情况。我办定期组织学习《条例》规定,积极参加有关单位和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

    (一)加强效能建设和咨询投诉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效能建设工作,对能够向社会公众公开的效能建设内容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及时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回复网友提出的咨询、投诉、建议等相关信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办送交自治区档案馆和自治区图书馆主动公开文件共计22份。及时答复网友通过人防门户网站向我办发送的咨询、投诉、建议。牵头部门积极协调,业务部门要本着解决问题、满足实际需要的原则,积极主动地与网友取得沟通联系,按照规定的时间、方式及时在人防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上进行回复,2016年1月至今共计回复有关咨询、投诉、建议等方面的信息60件。

    (二)推进人防重点领域工作公开。及时公开人防机构建设、发展规划、财务管理、行政收费、政府采购、行政许可、工程建设、组织指挥、信息化建设、防灾救灾、防护设备、中介组织、服务承诺等方面政策法规、工作指南、工作指导、重大活动、工作成果、经验做法、理论探讨、意见建议、工作动态等方面有关信息。但根据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划分的规定》,人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人防经费预算和决算、人防指挥要素等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财政专项资金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设计、施工、验收资料属国家秘密级事项,没有对外公开。

    (三)加强人防法规宣传信息公开。积极开展人防宣传“五进”工作,抓住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日、行政执法、汇报工作和与有关部门协商工作的有利时机,加强人防法规政策的宣传,争取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人防工作的大力支持。结合“9·18”全区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政务公开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贯彻《决定》和纪念《人民防空法》颁布20周年为契机,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信息,编印《人防科普知识宣传册》、办好《广西人防》、制作人防科普知识动漫片等,大力宣传法治人防、人防法律法规、防空防灾知识,不断增强人民的防空知识和国防意识。

    (四)加强人防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人防工程建设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业务部门根据我区人防工程建设实际需要,积极做好人防工程建设和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办公开行政审批事项12项、公布一批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年检结果。

    (五)加强人事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本部门及直属单位招考招聘、干部选拔任用、人事任免、奖励表彰、干部教育培训、职称评审等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信息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办今年共主动公开干部选拔任用、人事任免文件5件,直属单位招考招聘信息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2016年本办无虚假、不完整政府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本办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是人防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2016年,先后在人防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32条;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报送政务公开信息56条;向自治区政府政务信息平台报送信息60条,采用15条;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48条;通过政务微信发布政务信息3条。没有通过政府公报公开的政府信息,年内没有召开政府新闻发布会。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向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广西图书馆等报送主动公开信息累计22条。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强化对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及时更新网站内容,所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都在2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进行了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6年本办未收到公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属涉密的信息,不予公开。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一是重点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人防窗口标准化建设,从运行模式、服务行为、环境设施、日常管理、投诉受理等方面,突出抓好服务的标准化,促进人防政务服务系统建设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二是借助自治区人防办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实施主体、审批权限、申请材料、承诺时限、受理结果、咨询投诉等行政审批“八公开”内容情况。三是在办公地点设立信息公开显示屏、信息公开栏橱窗,公布我办全体人员姓名、职务、职责,办事机构及其职能、联系电话等,方便来办事的群众。四是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公示我办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将许可项目名称、依据、条件、时限、责任人和联系电话全部进行公开。五是在政务服务中心人防窗口和人防办公楼设立公众信息查阅点、资料免费索取点。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办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是不收费的,不存在减免问题。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我办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人防部门是国防战备单位,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能比较特殊,与区直其他部门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有限。由于人防的国防战备属性所限,人防部门产生的大部分政府信息涉及保密问题不宜公开或不宜主动公开。一方面,本着“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我办坚持严把保密审核关,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内容和发布程序,确保不发生泄密事故;另一方面,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办做到了非涉密、可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有限。我办行政审批事项少、社会涉及面不宽,产生的信息量相对较少。比如,将4项区管项目的行政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到市县以后,我办现仅保留1项单建人防工程的行政许可审批权限,且大部分单建人防工程为人防指挥所,属于国防保密工程,不宜网上办理和公布办事结果;此外,我办机关人员编制数较少,人事变动不多;全年产生的公文量不多,大部分为业务工作类,不宜公开。

    2017年,我办将认真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扩充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手段、深化公开效果,在确保安全保密的前提下,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建议政府信息公开管理部门有针对性地对区直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流程、要求进行统一和规范;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能意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能力。


    附件:自治区人防办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1月11日       

    (联系人:欧阳莲  联系电话:5713791,13978662694)



    附件:

    自治区人防办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年度)2016

    填报单位(盖章)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332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3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8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3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0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6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3

    单位负责人:陈刚            审核人:马卫东           填报人:欧阳莲

    联系电话:5713791           填报日期: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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