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 简体版 | 繁体版 支持ipv6
  • 无障碍
    长者专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和边海防办公室网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5-02-02 14: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的规定,现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秘书人事处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桂雅路19号,邮编:530029,电话:0771—2853333,传真:0771—2828739,邮箱:gxqrfb@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4年,在区党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人防办以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人防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汪夏明副主任任组长,刘杰副巡视员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秘书处,其他处室协同负责。其中,秘书人事处负责综合协调、领导机构信息发布、人事任免、任前公告等工作,工程处(行政审批办)负责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电子政务服务系统相关工作,法宣处负责规范性文件发布、依申请公开和咨询答复、门户网站建设、信息编审发布、网站内容保障等工作,财务处负责招投标事项、资金管理公示等工作,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举报、投诉处理等工作。全办形成了办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管、各处室合力做的工作机制,职责明确,措施得力,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高效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我办建立健全了信息报送、保密审查、发布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制度。先后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防办公共信息网络发布保密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防办门户网站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防办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制度,下发机关各处室及二层机构贯彻执行。对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实行逐级审批和严格的保密审查;每年初向全办各处室及二层机构下达政务信息工作要点和目标任务,按月发布政务信息公开情况通报,年底进行综合考评和表彰奖励,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执行到位。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按要求编制了本办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并在广西人防门户网站及广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人防办子平台等网站上公布。对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内容、形式、时限及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程序等作出详细说明,并及时更新和调整其中内容,更利于公众查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主要有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办门户网站、《人防工作简报》、宣传板报、政务微博微信等。定期对门户网站进行检查维护,确保门户网站安全正常运行。《人防工作简报》、宣传板报、政务微博微信等根据我办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更新。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关于国办发〔2014〕12号文件确定的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我办在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对拆除报废人防工程许可、人防工程和其他人民防空防护设施监理资质许可、单建人防工程建设许可等行政许可事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资格审核、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格审核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事项、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进行了公开、在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公开了办理结果。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变更情况及时进行了公开。除人防财政预决算因涉密获准不公开外,及时公开了机构信息、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规范计划和行政许可、以及人事任免等政府信息,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的透明度,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2014年本办无虚假、不完整政府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本办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是人防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2014年,先后在人防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13条;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报送政务公开信息47条;向自治区政府政务信息平台报送信息51条,采用17条;没有通过政府公报公开的政府信息,年内没有召开政府新闻发布会。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向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广西图书馆等报送主动公开信息累计22条。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能够强化对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及时更新网站内容,所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都在2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进行了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4年本办未收到公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属涉密的信息,不予公开。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一是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政务中心统一受理,阳光操作;二是将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在办门户网站上公开;三是定期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结果在办门户网站上公开;四是按时向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报送我办政务服务有关信息。我办高度重视配备维护政务服务窗口,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电脑等办公设备做到优先配备,发现问题及时检修,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办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是不收费的,不存在减免问题。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本办设立了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接受群众的监督。2014年,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我们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比,与公众对政府服务的新期待新需求相比,与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相比,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于此项工作具有常规性,每月要及时更新,工作量大,任务繁重,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新不够及时;二是基于人防的国防战备属性要求,人防部门产生的大部分政府信息涉及保密不宜公开,比如人防工程建设、指挥通信、财务预决算、规划计划、统计报表等,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有限。

    2015年,本办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大推进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门户网站政务专题建设,加大对人防重点工作和实事动态的公开力度,增进全社会对人防工作的了解,更广泛地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二是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加大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努力建设服务型、效能型人防。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建议政府信息公开管理部门多到各部门指导工作,开展业务部门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等。

    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5年2月2日


    (联系人:欧阳莲  联系电话:5773791,13978662694)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