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自治区人防边海防办机地面指挥中心的正常运行,我中心将对2021-2022年度自治区人防边海防办地面指挥中心的系统设备维护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1-2022年度自治区人防边海防办地面指挥中心维保服务。
二、项目内容
自治区人防边海防办地面指挥中心系统设备的维护保障工作,包含:地面卫星设备、UPS供电系统及柴油发电机、照明系统、音响系统、LED显示屏。
三、资格及服务要求
(一)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由报价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三)不接受外资、中外合资和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
(四)针对本项目有相对固定的2个维护保障人员,能提供7*24小时远程电话服务,当地面指挥中心设备出故障时,能1小时内到我单位进行维保服务。
(五)有为各级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类似项目业绩的优先考虑。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服务期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五、报价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二)法人委托书(原件1份);
(三)办理人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五)运维服务方案(原件1份);
(七)企业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1份);
(八)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打印盖章原件1份);
(九)项目报价清单(原件1份);
(十)报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1份)。
以上材料由报价供应商自行编制,所有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报价文件须密封递交,文件袋封口处有密封条并加盖公章为合格。
六、报价起止时间
从2020年12月12日起至2020年12月16日止(共3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5时30分至18时,逾期不受理。
七、中标单位的确定
由询价小组根据报价单位的报价、方案、人员、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
八、注意事项
(一)报价人在报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论是否签订合同,均由报价人承担,报价文件不退还。
(二)报价超过服务采购上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最终确定的中标人需与我中心签署保密承诺书。
九、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东盟商务区桂雅路19号809号房
联系人:黄照剑
联系方式:1313291001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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