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 简体版 | 繁体版 支持ipv6
  • 无障碍
    长者专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和边海防办公室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自治区人防边海防办综合档案规范整理服务项目采购(重)询价公告

    2020-09-28 08:3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和边海防办公室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因我办于2020年9月21日公告的自治区人防边海防办综合档案规范整理服务询价采购项目流标,现将重新采购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按照自治区档案局档案整理要求进行2019年档案分类组卷整理及数字化。

    (二)制定档案整理制度、收集制度、查阅制度、保密制度、保管制度、全宗卷等。

    (三)档案整理工作人员驻点服务至项目结束(不超过3个月)。

    二、资格要求

    1.在广西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包含档案整理的企业(公司)。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由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所有股东、主要管理人员名录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三、驻点工作人员要求

    (一)驻点工作人员:自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档案整理结束(不超过3个月)。

    (二)服务企业(公司)及驻场档案管理服务人员必须与我办签订保密协议,并遵守我单位一切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服从招标人工作安排。

    (三)服务单位对驻场人员的基本职责:负责劳动关系转移及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员工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的交纳;社会保险的享受及办理;工伤、医疗保险办理;劳动争议问题处理;关系的维护;职业技能培训;办理员工有关证件;工伤、生育或患病的相关待遇;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四、服务期限自签署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档案整理结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五、报价材料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报价函等(详见附件)材料向自治区人防边海防办报价。

    六、报价起止时间

    从2020年9月28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共3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至18︰00时,逾期不再接受报价。

    七、注意事项

    报价人应按本公告所规定的报价文件格式提交报价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文件应装订成册,并用纸质档案袋密封。

    八、咨询、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广西南宁市东盟商务区桂雅路19号。           

    联系人:韦秘

    联系电话:0771-558329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和边海防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