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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人防工程监理业务考试的通知

    2020-07-23 17: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和边海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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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提高人防工程监理企业人员执业水平,根据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暂行规定》(〔2001〕国人防办字第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和边海防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桂防规〔2020〕5号)以及我办年度工作安排,定于2020年8月组织两期全区人防工程监理业务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一)区内现有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乙级、丙级监理单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或自治区住建部门核发的监理员资格(含)以上的,拟从事人防工程监理工作的人员。

    (二)区内拟新申请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丙级资质的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监理单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或自治区住建部门核发的监理员资格(含)以上的,拟从事人防工程监理工作的人员。

    (三)其他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自治区住建部门核发的监理员资格(含)以上的,拟从事人防工程监理工作的人员。

    二、考试内容

    主要包括:人防工程防护知识;人防工程建筑、结构、风、水、电专业监理内容和特点;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质量、进度、造价控制;人防工程监理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等内容(详见附件2)。

    三、考试方式

    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卷面分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

    四、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共组织两期考试,第一期考试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第二期考试时间为2020年8月29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视情安排补考。

    考试地点: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南宁市青秀区荔宾大道18号(荔宾门),可乘35路或W15路公交车到区党校(南门)公交站下车即到。

    五、考试报名

    考试采取自愿方式报名。报名起止时间:第一期考试为2020年7月27日8时至8月5日18时;第二期考试为2020年8月12日8时至8月21日18时。每期报名人数满600人自行截止。

    1.已具有人防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应先登录“广西人防企业从业行为和产品质量监管平台”(网址:http://39.98.153.80/garfsp/login_gx.html)或者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防工程监理业务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39.98.153.80/garfsp/gxexam.html)后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和企业员工信息,而后在考试管理模块里添加需要报名的人员。

    2.拟新申请人防监理资质的企业,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防工程监理业务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39.98.153.80/garfsp/gxexam.html)后,先进行企业注册,进入系统后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和企业员工信息,而后在考试管理模块里添加需要报名的人员。

    3.拟申请人防监理资格的个人,先以企业身份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防工程监理业务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39.98.153.80/garfsp/gxexam.html)后,进行企业注册,然后进入系统后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和企业员工信息,再进行报名。如无法进行企业注册,可直接与我办工作人员联系。

        4.第一期、第二期参考人员请分别于8月9日和8月25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防工程监理业务考试管理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联系人:张旭万,联系电话:15977471217;张永,联系电话:18777136880;软件系统问题联系人:唐小林,联系电话:15077134649(QQ群:1124630846)。

    六、考试成绩公布

    第二期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两期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分专业在本办官网一并予以公布。考试成绩也可在考试管理系统中查询,并打印电子证书。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认定。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考试合格,视同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自治区住建部门核发的监理员资格(含)以上的人员考试合格,视同人防工程监理员。

    人防注册监理工程师分为土建和安装两个专业。考试试卷不区分专业,考试合格后,根据报考时申请专业确定人防监理工程土建或安装专业,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和边海防办公室网站”(http://rfbhf.gxzf.gov.cn/)分别予以公示(同一人只能申请其中一个专业,一次不能同时申请两个专业)。

    经考试合格的,人防监理人员资格有效期三年。

    原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和人防工程监理员证仍然有效。

    (二)严格考场纪律。严格按闭卷考试要求组织实施。参考人员应在考试前2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迟到超过30分钟视为弃考,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开考场。严禁代考,参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参加考试。严禁作弊,参考人员不得将手机等通信设备带人考场,统一存放,不得携带、隐藏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考试应独立完成,不得交头接耳、相互抄袭。违反考场纪律的由监考人员报告考试筹备组核实后,取消考试资格。

    (三)相关费用。考试不收取参考人员任何费用。考试期间参考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交通工具以公共交通为主。

    (四)严格疫情防控。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尚未结束,要求参考人员务必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严格落实进出考场扫码登记及测量体温等制度,确保防疫工作落到实处。实测体温超过37.3度的,不得参加考试,视情另行安排考试。

    附:

    1.考场示意图.jpg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防工程监理业务考试大纲.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和边海防办公室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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