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报的北海邮轮码头客运中心(客运中心、设备房)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桂防规〔2020〕1号)等相关规定,现就该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施工许可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经复核,申报项目代码为2019-450502-55-02-038931,地面建筑包括客运中心、设备房等。
二、根据《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桂防规〔2020〕1号)规定,该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935.23平方米,小于1000平方米,应易地建设,缴纳易地建设费1402845.00元(935.23平方米×1500元/平方米)现你公司已按规定全额缴纳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402845.00元(非税票据编号:680695242)。
三、核发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施工许可审查意见书为北海邮轮码头客运中心(客运中心、设备房)项目办结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审查审批事项的凭证。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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